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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从业人员健康证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8-27 07: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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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从业人员健康证

上海浦东新区办健康证的地方有:如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上海瑞慈门诊部、上海长航医院、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医疗保健中心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医院等43家医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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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上海浦东新区办健康证的地方有:如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上海瑞慈门诊部、上海长航医院、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医疗保健中心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医院等43家医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法律分析:
上海浦东新区办健康证的地方有:如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上海瑞慈门诊部、上海长航医院、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医疗保健中心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医院等43家医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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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从业人员健康证

上海浦东新区办健康证的地方有:如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利医院、上海瑞慈门诊部、上海长航医院、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医疗保健中心和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医院等43家医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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