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外地户口在苏州购房资格条件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8-27 06:19:07
文档

外地户口在苏州购房资格条件

一、外地人在苏州买房条件。1、一般外地户口在苏州买房需要提供一年(含)以上苏州市纳税证明,或者一年(含)以上苏州市社保。外地人在苏州买房需要先去房管部门开具新购房资格证明。2、而且要提供资料: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户口本。一年以上(含)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且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外地户籍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二、户籍限购政策;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首套房需提供两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一年纳税或社保证明。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禁购二套房。3、本市户籍家庭禁购第四套房。4、限购以家庭为单位(夫妻+未成年子女)。
推荐度:
导读一、外地人在苏州买房条件。1、一般外地户口在苏州买房需要提供一年(含)以上苏州市纳税证明,或者一年(含)以上苏州市社保。外地人在苏州买房需要先去房管部门开具新购房资格证明。2、而且要提供资料: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户口本。一年以上(含)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且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外地户籍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二、户籍限购政策;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首套房需提供两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一年纳税或社保证明。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禁购二套房。3、本市户籍家庭禁购第四套房。4、限购以家庭为单位(夫妻+未成年子女)。


法律分析:
一、外地人在苏州买房条件
1、一般外地户口在苏州买房需要提供一年(含)以上苏州市纳税证明,或者一年(含)以上苏州市社保。外地人在苏州买房需要先去房管部门开具新购房资格证明。
2、而且要提供资料: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户口本。一年以上(含)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且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外地户籍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
二、户籍限购政策
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首套房需提供两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一年纳税或社保证明;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禁购二套房;
3、本市户籍家庭禁购第四套房;
4、限购以家庭为单位(夫妻+未成年子女)
5、限购范围内的购房资格审查,目前通过网络由管理部门负责,不用多跑去出各个无房证明。

【法律依据】:
苏州市政府《关于进—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意见》 调整居民购房政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苏州市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连续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文档

外地户口在苏州购房资格条件

一、外地人在苏州买房条件。1、一般外地户口在苏州买房需要提供一年(含)以上苏州市纳税证明,或者一年(含)以上苏州市社保。外地人在苏州买房需要先去房管部门开具新购房资格证明。2、而且要提供资料: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户口本。一年以上(含)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3、且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外地户籍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销售住房。二、户籍限购政策;1、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首套房需提供两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一年纳税或社保证明。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禁购二套房。3、本市户籍家庭禁购第四套房。4、限购以家庭为单位(夫妻+未成年子女)。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