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何处理?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8-27 06:28:14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何处理?
如果对方企业走逃失联,对于对方未申报纳税的发票,作为异常凭证。收到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暂不允许抵扣;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除非已经确定对方虚开发票,否则不会对受票方罚款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导读如果对方企业走逃失联,对于对方未申报纳税的发票,作为异常凭证。收到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暂不允许抵扣;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除非已经确定对方虚开发票,否则不会对受票方罚款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法律分析:
如果对方企业走逃失联,对于对方未申报纳税的发票,作为异常凭证。收到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暂不允许抵扣;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除非已经确定对方虚开发票,否则不会对受票方罚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
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
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代扣、代收税款的义务。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负有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按照规定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何处理?
如果对方企业走逃失联,对于对方未申报纳税的发票,作为异常凭证。收到异常凭证,尚未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暂不允许抵扣;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除非已经确定对方虚开发票,否则不会对受票方罚款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农业税应纳税额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定。第二十九条 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