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改项目产能不能超过30%需要备案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8-28 04:17:24
                    
            
            
                         
                
                
                    技改项目产能不能超过30%需要备案吗?
                    能,需要。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对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对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又不属于用能主管部门管理权限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范围,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工程咨询机构可编制简单的节能分析报告,并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申请报告的相应部分,项目开工前,项目的审批、核准机关或其委托管理机关,应当对其节能分析部分进行核查,因此,技改项目产能超过百分之30需要备案。
                    
                 
                
             
                        导读能,需要。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对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对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又不属于用能主管部门管理权限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范围,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工程咨询机构可编制简单的节能分析报告,并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申请报告的相应部分,项目开工前,项目的审批、核准机关或其委托管理机关,应当对其节能分析部分进行核查,因此,技改项目产能超过百分之30需要备案。
                        
            

能,需要。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对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对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又不属于用能主管部门管理权限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范围,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工程咨询机构可编制简单的节能分析报告,并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申请报告的相应部分,项目开工前,项目的审批、核准机关或其委托管理机关,应当对其节能分析部分进行核查,因此,技改项目产能超过百分之30需要备案。
    
    
        技改项目产能不能超过30%需要备案吗?
        能,需要。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对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省级节能审查机关负责,对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又不属于用能主管部门管理权限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范围,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工程咨询机构可编制简单的节能分析报告,并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申请报告的相应部分,项目开工前,项目的审批、核准机关或其委托管理机关,应当对其节能分析部分进行核查,因此,技改项目产能超过百分之30需要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