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沐浴露执行标准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8-28 07:41:05
婴儿沐浴露执行标准
1、外观无异物。2、耐热程度应表现为在40±1℃保持24小时,恢复至室温后无分离现象。3、耐寒程度应表现为在-5℃~-10℃保持24小时,恢复至室温后无分离析水现象。4、PH值应在4.0~8.0之间。
导读1、外观无异物。2、耐热程度应表现为在40±1℃保持24小时,恢复至室温后无分离现象。3、耐寒程度应表现为在-5℃~-10℃保持24小时,恢复至室温后无分离析水现象。4、PH值应在4.0~8.0之间。

婴儿沐浴露的执行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1、外观无异物。
2、耐热程度应表现为在40±1℃保持24小时,恢复至室温后无分离现象。
3、耐寒程度应表现为在-5℃~-10℃保持24小时,恢复至室温后无分离析水现象。
4、PH值应在4.0~8.0之间。
婴儿沐浴露执行标准
1、外观无异物。2、耐热程度应表现为在40±1℃保持24小时,恢复至室温后无分离现象。3、耐寒程度应表现为在-5℃~-10℃保持24小时,恢复至室温后无分离析水现象。4、PH值应在4.0~8.0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