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卖淫罪的定罪标准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引诱他人卖淫的;
2、容留、介绍二人以上卖淫的;
3、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4、一年内曾因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被行政处罚,又实施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
5、非法获利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
6、利用信息网络发布招嫖违法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的规定,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介绍卖淫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7、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8、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引诱幼女卖淫罪定罪处罚。
9、被引诱卖淫的人员中既有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又有其他人员的,分别以引诱幼女卖淫罪和引诱卖淫罪定罪,实行并罚。
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
1、预计将被判处管制、拘役或适用附加刑的;
2、预计有有期徒刑以上刑期,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的;
3、若患有严重慢性疾病、生活无法完全自理,以及正值孕期或哺乳期产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亦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
4、当审判期限已届满,案件处理仍未结束,亦须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这一措施在法律上的规定,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在等待审判期间能够保持一定的自由,同时确保他们不会逃避法律责任或对社会造成危害。法律的保护和规范,旨在平衡个益与公共安全,确保正义的实现。
容留卖淫罪的保释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这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面临的刑罚较轻,不需要长期监禁,因此符合保释的条件之一。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保释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性:这表明即使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面临较重的刑罚,但如果保释不会增加社会危险性,也可以考虑保释。
3、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适宜进行逮捕:这一条件体现了对特定人群的保护,如孕妇或患有严重疾病的个人,不适宜羁押,因此可以申请保释。
4、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保释措施:当案件尚未处理完毕,但羁押期限已满时,需要采取保释措施以确保案件的进一步调查和审判能够顺利进行。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 第一款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引诱他人卖淫的;
(二)容留、介绍二人以上卖淫的;
(三)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四)一年内曾因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被行政处罚,又实施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
(五)非法获利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