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离岗前需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若劳动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正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 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以确保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4. 女性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以保障她们的特殊权益。
5. 对于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同样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6.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规定,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其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