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用户需访问“湖北政务服务网”以办理营业执照相关业务。
2. 在该网站,首次使用服务的用户需完成注册流程。
3. 注册过程中,用户需填写各类必填信息,确保资料真实准确。
4. 注册成功后,用户应选择“企业设立”服务进行相关业务办理。
5. 网站将跳转至“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首页。
6. 用户在此页面选择对应的企业设立业务类型:
a. 对于不涉及前置许可的企业,选择“名称登记自主申报”。
b. 对于涉及前置许可的企业,选择“名称预先登记”。
7. 在页面右上角选择“新办”,并进入名称自主申报流程。
8. 用户在名称自主申报页面填写信息并保存,随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a. 检查名称是否可用。
b. 保存信息并继续。
9. 用户进入“补充材料”页面,完善信息并提交,完成名称自主申报。
10. 申报通过后,系统生成《承诺书》,用户需同意并确认。
11. 名称自主申报成功并生成编号后,用户选择“设立登记”继续流程。
12. 用户在设立登记信息填报页面逐项填写信息并保存。
13. 用户在资料上传页面,上传所需材料,注意红色标注的必传项目。
14. 资料上传可通过“浏览”文件或“手机扫码上传”。
15. 用户上传资料并保存,随后预览所有信息。
16. 用户选择办理流程并提交资料,确保电子材料已签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 企业法人需经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并准予登记注册,方可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
- 未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单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 登记主管机关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地方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级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 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具备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固定经营场所和必要设施、规定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