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第三人不支付是指需要经法院强制执行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9-30 20:30:23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第三人不支付是指需要经法院强制执行吗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第三人不支付是指需要经法院强制执行。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第三人不支付是指用人单位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而需要经法院强制执行,即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依法对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进行强制执行,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导读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第三人不支付是指需要经法院强制执行。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第三人不支付是指用人单位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而需要经法院强制执行,即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依法对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进行强制执行,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第三人不支付是指需要经法院强制执行。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第三人不支付是指用人单位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而需要经法院强制执行,即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依法对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进行强制执行,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第三人不支付是指需要经法院强制执行吗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第三人不支付是指需要经法院强制执行。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第三人不支付是指用人单位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而需要经法院强制执行,即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依法对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进行强制执行,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