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现金流入与营业总收入之间的差异,源于会计准则的不同处理方式。现金流量表采用收付实现制,记录的是实际收到的现金,包括回收的应收账款、当期销售的现金收入和预收款项。而营业总收入则基于权责发生制,反映的是交易的经济实质,即使未实际收到现金也可能计入。
具体来说,现金流量表中的“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并非直接等于营业收入,它还包括了期初和期末应收账款的变化以及预收账款的增减。如果企业销售中现金回流理想,没有赊账,那么两者可能接近,但现实中,销售收入的计算还需考虑到这些因素的影响。
通过分析“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购进商品、接受劳务付出”的现金流量,可以评估企业的销售利润和回款能力。同时,与经营活动现金总额比较,可以了解产品销售现金在现金流入中的比重,反映企业的主营业务和营销效果。此外,现金流量净额的增长率也反映了企业的成长性。
总结起来,两者的差异源于会计处理方式,并通过现金流量表的分析,可以更全面地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现金管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