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综合收益总额,即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体现,涵盖了除投资者投资和分配收益以外的所有权益变化。它包括了多个方面的内容,以下对其进行详细的阐述。
首先,综合收益总额包括企业在财务报表中报告的净收益项目,如收入、收益、费用和损失。这些直接反映了企业的经营成果。然而,还有一些影响所有者权益的收益和损失,如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未实现收益和损失,尽管它们未在净收益中体现,但对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至关重要,这些项目合称为其他综合收益。
其次,会计准则强调以财务资本保全观定义收入,兼顾现行实务和国际惯例。收益内容上,采用损益满计观和当期营业观相结合的方式,以全面反映企业净资产的变化和业绩。
收益的确定上,综合资产负债法和收入费用法,既揭示了综合收益总额的总体情况,又揭示了收益变化的动因和构成。这种统一的视角有助于理解企业收益的来源和影响。
最后,基于收益概念,构建了一套动态要素体系,通过考虑收益变化因素、风险性和可预测性,设计出收益构成项目,消除了会计准则中收入、费用、利润之间的潜在冲突。
总的来说,综合收益总额是一个复杂且全面的概念,它涵盖了企业的经营成果和非经营性影响,为评估企业财务健康和业绩提供了关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