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际收到专项拨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项目
2.当拨款用于工程项目时,根据资金的具体用途,可能涉及: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3.项目完成后,形成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部分,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在建工程—**项目
4.关于资本性拨款的进一步处理,如形成长期资产的核销、拨款结余的返还以及资本溢价的转增实收资本,会有相应的会计调整:
-形成长期资产: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
-拨款结余返还:借记“专项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
-资本溢价转增实收资本: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
5.期末时,本科目(专项应付款)的贷方余额反映了企业尚未转销的专项应付款。
以上就是专项应付款的常规账务处理方法,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操作,并确保会计记录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