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招标中,面临报名截止日期临近却无人报名的状况。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作出延期决定,一旦超过该期限,通常不能再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当前情况是距离截标仅有一天,已超出规定的延期时限,因此只能按照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数不足三家的情况处理,宣布此次招标作废。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截止的只是报名而非投标截止,那么仍可以依据招标公告的规定,发布澄清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这是因为在报名截止后,若允许继续报名,通常不会影响原有的开标计划,只要确保所有相关方知情即可。
采购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订约采购、口头或电话采购、书信或电报采购,以及试探性订单采购。订约采购是通过正式合同进行采购,而口头或电话采购则依赖于口头或电话沟通。书信或电报采购涉及书面文件的往来,而试探性订单采购则是在大量订单之前先进行的小规模尝试。
总的来说,虽然当前报名无人的情况可能导致招标程序的调整,但根据法律规定和招标流程,合理的延期措施是可能的,关键在于确保所有相关方的权益和程序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