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当前的银行卡业务规定中,并没有允许一张银行卡有两个卡主,且需要同时在场取钱的规定。以下是详细的解释:
一张银行卡通常由一个持卡人拥有并管理,且每个账户的操作权限通常绑定于单一持卡人。商业银行在申请开办银行卡业务时,需要遵循中国人民银行的严格审批流程。根据规定,商业银行在设计和发行银行卡时,需要提交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报告(阐述业务必要性和可行性)、银行卡章程、内部控制制度、系统安全性和技术标准测试报告等材料,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方可执行。
在管理权限方面,商业银行发行各类银行卡需要制定统一的章程或业务管理办法,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如果是已有的信用卡或转账卡发卡行,申请发行联名卡或专用卡等,也需要经过类似的审批流程。如果商业银行计划发行全国使用的特殊卡种,如联名卡、IC卡或储值卡,审批程序更为严格,需要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审批。
因此,简单来说,一张银行卡通常不会允许两个人同时拥有所有权并进行取款操作,这与现有的银行卡业务管理规定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