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收行违反托收规则,私自放单给付款人而造成的损失,因此,我方应该拒绝代收行的建议,直接追究代收行的责任,即要求代收行承担赔偿责任。付款交单是D/P。其次,我们要知道,信托收据是银行给予其客户的一直信用便利,通过这一方法,买方可在付款前取得并转售货物,但是银行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即如果到期买方不依约还清货款,银行应对卖方负全部责任。所以,我方应该找银行负起责任,获取赔偿。
拓展资料:
1.题要分成两方面来回答:买方取得货物所有凭证是向代收行借取,但是并没有经过我方同意,在此情况下,如买方取得货物后出现经营不善问题导致无法支付货款,此责任我司应该向代收行进行索赔。如果经过我方同意买方才能取得提货权,由于所进行的是承兑交单,主要看对方信誉如何,才能取得货款。
2.用证是开证行对受益人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开证行是信用证的第一付款人,只要受益人交单符合信用证的规定,那么,开证行需要对受益人付款,与原开证申请人是否倒闭无关。因此,开证行的信誉和开证行是否存在倒闭的风险,是受益人是否继续执行信用证的关键点。那么,就本案而言,只要开证行的信誉好,且不存在开证行倒闭的情况下,受益人可以继续发货,且发货后只要交单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则收款就有保障。
3.外贸企业是指企业有从事对外贸易(进出口)的企业,在国家规定的注册企业的相关领域内,这些企业对合法产品有进出口经营权。出口方面,2008年下半年中国外贸形势不好,国家在10月和11月两个月内已两次调高出口退税率来刺激外贸企业出口。
4.企业商品,产品和服务流通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的企业经济组织.它可以是自己生产的,也可以是通过收购别人的产品来实现.为了保护本国经济发展或民族工业,一般的国家都会制定一系列的政策法律加以鼓励或约束外贸行为,一个企业要从事外贸业务,就必须得到相关国家的行政许可,即取得进口出口权,否则就是非法交易。从事外贸的企业审批往往比较复杂,要通过海关、商检、银行、保险、商会、政府主管部门来实现,同时企业的从事的活动还要符合WTO的相关规定和国际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