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部分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的处罚 第八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办理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开除党籍。在办理婚姻、丧葬、庆典等事项中,乘机集资或者有其他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人民利益的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直至开除党籍。从重处罚,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罚范围内,从重处罚。
2.“加重处罚”是指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纪律行为,应当在处罚范围以外追加一级处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的“使用权力或官方影响”一词,不仅包括使用自己的权力管理、负责或承担某些公共事务,还包括使用从属于或受其地位限制的其他人的权力。虽然行为人与被使用人之间没有从属关系或约束关系,但行为人使用其权力或地位以及某些工作关系的影响。
3.确定是否属于“使用影响权限或职位”,正常情况下,应检查党员干部,核实是否使用本单位或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业务联系财产、场地、交通等资料,邀请本单位或本单位、管理人员、服务对象,事业单位人员参与等“社会负面影响”需要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风俗习惯、当地风土人情、群众反应、社会影响等诸多因素进行分析判断。
拓展资料:
“抓住机会积累财富”是一个质量问题,而不是数量问题,也不是“抓住机会积累财富”必须达到多少的问题。借机筹款的主观目的是为了筹款,以婚礼为手段。利用他或她的权力或地位从婚礼或葬礼上拿钱,无论数额有多大,都是违反纪律的行为。其他侵害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一般是指利用公款、公务用车、公共财产或者公共场所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