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经营和合营安排是企业间合作的两种形式,它们之间的关键区别在于控制程度。共同控制是合营安排的核心,它涉及到投资方对被投资企业的全面决策影响力,使投资方能够直接影响其财务和经营政策,进而从其业务中获取利益。在这种情况下,被投资企业被视为合营企业,通常纳入投资企业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相比之下,重大影响的定义较为宽松,投资方虽然可以参与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但并不能单独决定,而是需要与其他相关方协商。这种情况下,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被称为重大影响,被投资单位则被定义为联营企业,投资方通常不会将其纳入合并报表。
合营企业的概念更为具体,它是指两个或多个投资方通过合同约定,在一项经济活动中共享控制权,且在关键决策上需要各方一致同意。这种共享的控制权使得被投资单位成为合营企业,而非完全的子公司或联营企业。
总的来说,控制、重大影响和合营企业之间的关系在于控制程度的递增:控制对应于子公司,重大影响对应于联营企业,而共同控制则定义了合营企业的特征。理解这些概念有助于企业准确判断在具体业务中的权益归属和报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