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存单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定期存款形式,它在法律层面上受到存款保险制度的保护。与普通存单的区别在于,大额存单允许在到期前转让,并且其最低存期为7天,投资起点通常较高,以整数金额计。
自2015年6月15日引入市场以来,大额存单以人民币计价,作为一般的存款类型,它的利率通常高于同期限的普通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的利率普遍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40%到45%,相比之下,普通定期存款的最高上浮额度通常在30%左右,这为投资者提供了更高的收益可能。
值得注意的是,大额存单具有灵活性,可以用于多种金融业务的质押,如贷款和融资。对于通过发行人自身渠道购买的存单,发行商会提供持有证明;通过第三方平台购买的存单,上海清算所则会提供相应证明。最初,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九家大型银行是首批发行大额存单的金融机构,现在这一服务已扩展到多家银行。
总的来说,大额存单不仅是一种存款形式,还为投资者提供了更高的收益和一定的流动性,是金融机构向市场提供的创新金融产品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