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并非市区,而是福建省直属的特殊行政区,名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尽管平潭综合实验区包含了“平潭县”,但其实际的行政管理机构是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它是平潭县内的最高级别行政机构,而平潭县人民政府则隶属于实验区管委会。值得注意的是,平潭县虽在行政区划上归实验区管辖,但其在福建省的计划管理中独立于福州市,统计数据并不直接纳入福州市的计算范围。
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独特性在于其地理位置,位于福建省东部,与台湾隔海相望,被誉为中国的“马尔代夫”和重要的渔业基地。其发展历程也颇为显著,最初于2009年设立为“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后于2012年改名为“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并在2013年获得了设区市的管理权限,成为省级直管区。平潭县下辖七个镇和八个乡,以及众多居委会和行政村,县政府设立在潭城镇新区。
总的来说,平潭综合实验区虽在行政区划上与福州市有所关联,但作为福建省的直辖区域,它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和特殊的发展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