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张银行卡已经被法院冻结,其他法院通常无法直接再次冻结,因为财产保全有明确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一旦财产被查封或冻结,不得重复执行。这意味着,一旦财产处于冻结状态,除非之前的冻结被解除,否则其他法院只能进行轮候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对已被查封、冻结的财产,其他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当原查封、冻结解除时,轮候查封的法院会自动取得执行权。在轮候过程中,其他法院需要通知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并确保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法院同意查阅相关文书和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有人非法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列举了包括隐藏、转移已被查封财产等行为在内的违法行为,这些行为可能导致罚款、拘留,甚至刑事责任。单位和个人对这些行为的参与,也将对相关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总结来说,一张银行卡一旦被法院冻结,其他法院可以进行轮候冻结,但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并对非法转移财产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