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一般不会全额退还保费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根据《保险法》第54 条的规定,可以采用两种不同的方式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保险不同于普通商品,购买时就应该全方位考虑一下。不同时间点退单都有不同的损失。
1、合同成立后要再次签名确认明白合同内容。此时对合同提出异议可一分不少地退回保费。
2、签名确认明白合同内容后再给出10天的犹豫期。在此期间退保只需交10元的工本费,保费退回。
3、合同成立时给出现金价值表,里面年份对应的现金价值就是退保的钱。客户可根据现金价值掌握退保的时机,通常头两年的现金价值很低,第5年后的现金价值就接近所交的保费。
拓展资料
注意条款
1. 保险责任条款
指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所承担的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合同条款。每一种保险产品都有特定的保障范围,不可能包括所有的风险。弄清楚发生哪些事故或情形保险公司会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保险金,不仅能有效规避未来可能发生的责任纠纷,而且也是您选择保险产品的着眼点。
2. 责任免除条款
指保险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保险合同约定,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合同条款。如在重大疾病保险中,被保险人因为在投保前患有条款中所指重大疾病,或酗酒、故意犯罪、拒捕、故意自伤身体等诸多原因导致患病,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如果不了解责任免除条款,以为只要发生损失保险公司都会赔偿,就会产生误解,很容易让您的利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失。
3. 赔偿处理条款
这是说明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怎样处理赔偿相关事宜的合同条款。如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时需要出具哪些证明和资料,保险公司提供的赔偿范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