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会赔。保险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同时对保险利益的定义为: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使你不是车主,但你属于合法的占有人,从理论上来说你对车应该是具有保险利益的,所以出险过后你来索赔应该是没问题的。
拓展资料:
车子自己驾驶和借给自己允许的合法驾驶人驾驶,出事故保险赔偿是一样的。能不能全赔要看购买的保险全不全,一般购买了“全险”能保证在常见的事故中得到全赔。 通常意义上的“全险”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险及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
在某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也会不赔付。根据《保险法》和《交强险条例》以及相关的保险合同,下列情况下保险人不赔付:
1、没有有效驾驶证的(包括行驶证、驾驶证没有年检的);
2、酒后驾驶的;
3、无证驾驶的;
4、驾驶员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驶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的;
5、所驾驶的车辆与驾驶证上准驾车型不符的;
6、持地方驾驶证驾驶军队或武警部队车辆的;
7、另外,由于地震造成的损失,精神上的损失,修车期间的损失,发动机进水造成的损失,单独的零部件损坏或丢失,没有经过保险人定损自己报修的,放弃承担全责的肇事人的,拖带没有投保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