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穗岁康门诊报销的在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结算后,符合理赔条件的医疗费用同时进行穗岁康待遇“—站式”结算,被保险人无需再另行申请零星报销。 穗岁康门诊报销的在定点医疗机构通过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结算后,符合理赔条件的医疗费用同时进行穗岁康待遇“—站式”结算。 1. 理赔申请人为本人或其监护人,那么如果是老年人参保,本人确实不方便行动,请问是否可以代办理赔? 答: 医保定点医院“一站式”结算!
2.“穗岁康”,是经广州市政府同意、由政府部门指导的,广州市民专属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健康保险,专门针对广州医保参保人定制开发,由政府部门统一保费标准、待遇标准和保障范围,通过公开招标优选了中国人寿、平安养老、人保财险、太平洋人寿四家商业保险公司负责承保。
3.2020年11月27日,广州市医疗保障局正式对外启动广州医保“穗岁康”商业补充健康保险试点,12月起正式开展投保收费、2021年1月1日正式开始待遇核付。
拓展资料:
1.保障内容
保障内容
按照“保大病”的原则,“穗岁康”设定多个层次的补助待遇,在适当保障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基础上,重点保障合规的自费医疗费用,包括了住院和门诊的自费医疗费用。
对于起付线以上的规定范围内费用,“穗岁康”报销比例为50%-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计超过235万元。其中,承保公司根据参保患者需求,在政府规定的待遇保障范围基础上,增设了部分待遇项目。
2.承保单位
广州市采取了共保体的承办运营模式。前期,市医保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4家商业保险机构组成共保体,共同承保“穗岁康”项目。其中,首席保险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共同保险人为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