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报案。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及时的报案。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需要投保人在48小时内进行报案,如果是盗抢则应在24小时内报案。如果有人员伤亡的话,应该立即拨打120,抢救生命。
2、查勘。报案后,保险公司会派人去现场进行查看,看是不是属于保险的责任范围。因此,在保险公司人员到来之前,车主一定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如果会早晨交通堵塞的情况,可以和交警协商,将车辆已知一边等待处理。
3、定损。通常情况下,如果车辆受损不严重的话,保险公司勘察人员在现场就可以直接进行定损,客户也可以直接把车开到修理厂去了。但是如果车辆受损的程度比较大的话,是要到定损中心进行定损的。
4、递交索赔资料。以上三个步骤完成之后,要做的就是上交索赔的资料。保险合同规定:被保险人应该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该车险事故处理结案之后的十天内,向保险公司递交必要的事故单据。等到这些步骤都完成,车主就可以安心的等待保险公司的理赔通知。
5、获取理赔。在提交完资料之后,通过保险公司的要求,其会给予理赔。
如果对方不赔,首先通过交警部门予以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可以向法院起诉肇事人及保险公司。
你坚持在4S店进行修车,但肇事方却不同意,这时你可以报保险,由保险公司指定第三方维修机构,这样方便保险进行理赔,交通肇事,如果维修费用巨大,可以要求肇事方进行垫付,如果肇事方无意或者无能力进行垫付费用,你可以起诉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公司进行先行赔付的。
如果责任对方怠于请求的,被保险人可以按照《保险法》第65 条的规定直接向责任对方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人也可以选择直接向投保保险公司索赔,并将向责任对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代位求偿”索赔方式)。被保险人选择代位求偿索赔方式的,按照本指引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