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保险是由政府组织的社会保障计划,主要由企业和职工出资。 其支付收入是政府重要的财政收入。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是专项资金的强制性财政收入形式,其收入应当专用于政府社会保险计划的支出。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可分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和生育保险基金收入。 每个保险基金收入项目分为保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和基金其他收入(主要是基金利息收入)。
拓展资料:
收入核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部分:社会保险费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交易收入和其他收入。
1、社会保险费收入是指缴费人和个人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收入。
2、基本养老保险费收入由缴费单位和个人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单位缴纳的部分,按照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平均月工资的比例和当地政府规定,在税前提取,部分纳入统筹基金和其中一部分计入员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上年平均月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不超过缴费基数的8%,以60%为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统筹区域内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缴费基数。
3、失业保险费收入由缴费人和个人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企业按全体职工标准工资的2%提取失业保险基金,个人按1%提取。所有收入均计入统筹基金的收入。
4、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缴费人与缴费人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单位缴费率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个人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的2%。员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纳入个人账户。付款人支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分为两部分。一部分设立统筹基金,另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转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一般为付款人支付款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区域根据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和员工年龄确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条件为员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员工也可以根据自身经济能力和身体条件建立个人储蓄医疗保险。这两部分收入都包含在员工的个人账户中。
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取社会保险费时,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不开立“收入账户存款”科目,借记“金融专户存款”科目,贷记“社会保险费收入”科目。二是设立“收入账户存款”科目,借记“收入账户存款”科目,贷记“社会保险费收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