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一是收集相关索赔证据,如医疗费、交通费等,暂估损失时间和营养费用。如果可能构成残疾,那么法院会根据残疾情况委托鉴定机构进行残疾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索赔。第二,尽量和对方谈判,即使对方态度强硬,你也可以积极谈判。当然,同时也要做好被起诉的准备,比如收集相关车辆、车主、保险公司的信息
2、 汽车的折旧率通常是根据使用年限来计算加速折旧,也就是说初始使用年限有较高的折旧率,具体计算要根据车辆的使用年限标准和车辆折旧计算方法来确定,一般可以委托价格评估中心进行计算。
3、 保险公司认为折旧率与交通事故无关。如果没有交通事故,新车也会贬值。然而,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贬值等间接损失很难找到法律依据,这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都没有明确规定。
4、 因此,一般来说,保险公司总是“在损失的基础上”支付事故的直接责任,保险公司不会支付事故造成的这种间接费用。传统意义上的折旧费是指在商品流通领域使用商品造成的自然损失,但折旧费也可能是在侵权领域造成的。根据民法原理,一方的过错造成另一方的损失,并存在因果关系,属于民事赔偿范畴。
5、 车辆折旧损失与侵权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车辆折旧费”属于民事赔偿范畴。民事侵权赔偿的原则是赔偿全部损失。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损害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因此,受害人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也就是说,我国民法中的侵权赔偿是以赔偿全部损失为原则的。虽然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中没有“车辆折旧费”的赔偿项目,但并不意味着车辆折旧费就不应该赔偿,只要车辆折旧费属于受害人遭受的损失,侵权人就应该得到赔偿。
拓展资料
1、 使用寿命法。是指按照预计使用年限平均分摊固定资产价值的方法。如果这种方法以时间为横坐标,以金额为纵坐标,累计折旧金额在图上显示为上升的直线,因此称为“直线法”。
2、 工作量法。折旧费是指按照规定的总工作量(总工时、工作台总班次、总里程等)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一些价值较大,但不常使用或生产变化较大、磨损不均匀的特殊生产设备和运输设备的折旧计算。根据设备的用途和特点,可以通过不同的方法计算折旧,如工作时间、工作台班次或里程。
3、 改进的加速成本回收系统(1)使用年限数字总和法:也称年数总和法或年数比例法,是指累计折旧总额乘以剩余可用年数(包括计算的当年)与所有可用年数之和的比值,作为某一年的折旧费用金额。(2)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不考虑残值,按照每年年初固定资产折旧价值和双直线折旧率计算的每年折旧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