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条的规定,条例的立法宗旨主要有: 切实维护工伤职工的救治权与经济补偿权。促进工伤预防与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受伤人员在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后,必须先及时有效抢救,以便尽快有效控制受伤或病情。 期间发生的运输、住院、检查、诊断、治疗等费用,应当得到充分保障。 员工状况稳定后,根据法律程序对残疾进行评估,确定残疾水平,并给予相应的一次性和长期经济补偿。 工伤保险制度的最初和主要目的是给予工伤赔偿。 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各国工伤保险制度逐步形成了工伤预防、治疗康复、经济补偿三个组合模式。 对工伤工人的职业、生活、社会和心理康复的重视不断提高。
拓展资料
1. 在系统设计中,通过行业差异率,尤其是单位的流动率,单位支付与工伤预防工作密切相关,促进单位做好工业事故预防工作;受伤工人的救济不仅停留在医疗方面,而且注重职业康复,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力资源的效益。 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以得到许多雇主的支持,因为工伤保险基金可以分散单个雇主在一次工业事故后面临的业务困难的风险。 现代工伤保险制度仍然具有分散用人责任的功能。 第一条为保障工伤、职业病工作人员接受医疗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消除用人单位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中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日益完善,人民的基本社会保障服务尽可能完善。 工伤、康复和保险赔偿的判断越来越完善。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立法宗旨,保障职工权利,做好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工作,做好工伤风险防范工作。 制定《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工伤、职业病工作人员接受医疗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 2003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5号令发布,根据国务院2010年12月20日修订《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2011年1月1日实施,修订后的版本将在2017年继续使用。 2017年最新的工伤保险规定包括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识别、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福利、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67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工伤、职业病的职工接受医疗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