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正面回答
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这意味着,0-3岁孩子的父母有望享受更多个人所得税的扣减。家有3岁以下孩子的纳税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未来可将0-3岁孩子照护费用按照一定标准予以扣除。
二、分析详情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具体扣除方式上,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申报当月扣除,也可以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补充扣除;平时发工资没有扣除的,或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补充扣除。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发放4月份工资时即可为纳税人申报1至4月份累计4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
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纳入个税扣除的意义
有积极地推动意义和简单易懂的让利实惠。一方面,可以弥补之前子女教育专项附加税制度未覆盖0-3岁婴幼儿的不足,保障税负公平。另一方面,可以降低家庭生育养育负担,也是我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内容之一,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