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正面回答
应税凭证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即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不得延至凭证生效日期贴花。不管是新办的企业还是已经经营了一段时间的企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都是与以上叙述的相同。
二、分析详情
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可以分为:立合同人,立合同人为书立各类经济合同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其中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证人。立账簿人,企业由于生产经营需要,设立了营业账簿,则该企业成为纳税义务人。立账簿人是指设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立据人,产权转移书据的纳税义务人。领受人,领受人权利、许可证照的纳税人是领受人,领受人是指领取或接受并持有该项凭证的单位个人。
三、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规定,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订立、领受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证券交易完成的当日。
四、印花税的征税对象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在国内境内书立、领受的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该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具体的有: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使用人。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