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材料
1、企业需提供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与劳务用工人员签定的《劳动合同书》(有效合同)、《职工登记备案表》原件及劳动合同鉴证名册;
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事业单位人员落编存档手续;
3、国家技术监督部门验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地税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其他材料等。
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提供申请材料后,审核确认其是否符合参保条件;
2、审核后符合参保条件的单位。
(1)填写《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内部传递表》1份、《社会保险登记表》3份(地税、社保局参保登记部门、参保单位各1份);
(2)到缴费申报部门或机关事业处及信息处进行专管员签字授权后,审核两表内容是否填列正确,专管员及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3)依据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登记内容,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在参保单位数据库中录入参保单位的基本信息;
(4)缴费申报核定部门办理个人新参保手续,专管员签字;
(5)参保登记处将有关资料上传地税有关部门并归档。
3、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核定缴费后持缴费收据到参保登记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
拓展资料:
申领人申请办理时须提交的材料:
(一)《葫芦岛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登记表必须按要求填
写。
(二)相片。申领人提供符合制卡要求的电子照片制卡。
(三)社保卡申领的有效身份证件包含:
1.已满16周岁已领身份证的,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
2.不满16周岁或未领取身份证的申领人使用居民户口簿。
3.台湾居民使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港澳居民使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5.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华侨、外国人、无国籍人使用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与参加社会保险时使用的证件类型必须一致)。
6.不在以上有效身份证件中的可参照金融管理机构关于有效身份证件的规定,在申请材料中注明证件类型及相应的证件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