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此类情况可到原参保地注销社保卡后再向新参保地申请办理。
针对您的情况,无卡期间在待遇享受期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可以通过现金报销的方式享受待遇。另外,新农合由卫生行政部门主管,不是人社系统承办的保险,是否参加新农合与办理社保并不矛盾;原则上参保人应选择一种医疗保险参保,即使双重缴费也只能享受其中一种医疗保险待遇。
每个月个人缴纳的那一部分归自己的账户里,单位缴纳的那一部分就归到统筹账户,若是不继续缴纳的,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返回,但统筹账户里的钱就归国家所有。
拓展资料:医疗保险重复缴纳了怎么办?
1.个人参保人员一次性补缴医疗保险费后,经审核符合享受医保缴费费率优惠和财政补助,若参保人员已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费,可申请退还应享受的优惠和补助。
2.若未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缴费,应根据区县在市级统筹前的缴费标准,由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核定退费金额,并提出退费申请。经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审核后,报市社保局复核。经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批准后,方可退费。
3.个人参保人员按年度正常缴费后,经审核符合享受医保优惠政策,但又转为单位参保职工或死亡的,可按其享受医保优惠政策计算的金额退还。
4.个人参保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已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并缴费,同时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形成重复的缴费,本人可在次年,申请退还重复期间个人参保缴纳的费用。如果嫌麻烦,完全可以找华律网缴社保。
医疗保险以下情况不予退费?
1.参保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参保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形成的重复缴费,其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其个人账户合并。
2.对参保人员在同一时期参加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其重复的缴费不予退还。
3.上年度社平工资公布前,由单位为其办理完医疗保险停保或关系转移的人员,在社平工资公布后其职工医保缴费和个人账户不再清算和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