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保卡领取可以本人亲自去医保中心或者是最近的服务点领取,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1、 被保险人也可以选择在3个工作日内到最近的服务点申请办理。被保险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服务点申请医疗保险卡。
2、 被保险人应凭自己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籍等相关证件资料)申请最近的区、县医疗保险中心,然后直接当场填写好。
3、 被保险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要注意的是受托人应当出示其本人和被保险人的有效证明。
4、 医保卡,医疗保险卡通常是指社会医疗保险卡,它是医疗保险个人的专用卡。以个人身份证作为身份证号码,存储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账户资金、消费状况等详细信息。健康保险卡一般由当地指定的代理银行承担。这是一种多用途的借记卡。
拓展资料
1、 如果有一天你失去了医保卡,请立即报告损失。通过电话报告损失会比较方便,这也是最快的一种解决方案。劳动保障部门可以通过电话报告损失,联系电话是12333。
2、 重新申请医疗保险卡需要客户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籍等)前往最近的市、区、县医疗保险中心或服务点办理,并且处理书面损失报告程序。在确认报告亏损成功后,医疗保险相关工作人员应在1小时内停止医保卡结算。
3、 医疗保险卡是被保险人享有医疗保障的证明书之一,只能由被保险人使用。医疗保险账户里的钱是属于个人的。医疗保险中的资金属于每个被保险人,是通过某一地区社会群体之间的互助,分担患病风险,解决员工患病严重时的医疗费用。另外,使用别人的医疗保险卡来支付住院费用就是保险欺诈。情节严重的,将面临刑事处罚。不过部分地区是可以允许他们的家庭使用他们的健康保险卡并分享保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