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买车险是为了在事故发生后,可以起到最大的程度减少自己经济损失。交强险是每一个车主都必须要进行购买的保险。但是根据车险进行改革之后,交强险同时也出台了一个新的条款,如果车主在一年之内出险两次有责任交通事故的,那么下一年的保费就会上涨10%,出险三次以上的保费上浮20%,出险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次年保费上浮30%。交强险与一般的商业险又有着区别。看起来赔偿金不高,但是保险费也不是很高,还要求是按照汽车座位的数量进行收取费用。
超过六个座位的汽车,要交的费用就会多一点。交强险的条款规定,在第一年的缴费金是九百五十元钱,在不发生交通事故前提,交强险费用就会减少10%。要是一年里因为遇到小摩擦出险两次,那很不好意思,在第二年的缴费就需要上涨10%。所以有些车主就会觉得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规定,很不合理。除了要买交强险,人们也会买商业险。商业险一旦事故发生后,它的赔偿金钱就会比较多。相比起商业险,交强险就会显得很小气了,只要一年内小摩擦出险达到两次,第二年费用就涨高10%。
二、路上出了车祸应该怎么做
⒈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⒉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⒊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