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托书就是外贸公司对所有物品的整体数据明细,所以由外贸公司提供。
2.把你们公司的定舱要求告诉他们,包括指定船公司等.你在发托书前,提前查看中文品名,及货好日期,通知他们做箱,报关日(具体流程是:你们是委托给外贸公司,外贸公司再委托给货代公司,货代公司再委托给船公司)
3.提供你这票的具体信息,如件/毛/体,中文品名,英文品名等,他们需要你提供的这些信息来制作出口报关需要的发票和装箱单.假如你们公司以前出口过这个商品的话,可以提供给外贸公司HS编码,假如没出口过的话,可以叫外贸公司帮你们归类.(归类很有讲究的,有些一定要做商检的,有些零模两可,你要注意下下的。而且托书一般货代是有样本的,找货代要就行了,然后填上里面要求的内容盖章扫描给货代。
拓展资料
办理出口收汇核销程序:
一、 开户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到外汇局办理登记:
1、单位介绍信、申请书;
2、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5、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
6、出口合同复印件。外汇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
二、领单
出口单位在开展出口业务前、凭单位介绍信、出口核销员证(现为开户单位印鉴卡)来外汇局领取核销单。出口单位向外汇局申领核销单时,应当当场在每张核销单的“出口单位”栏内填写单位名称或者加盖单位名称章。核销单正式使用前加盖单位公章。核销单自领单之日起两个月以内报关有效。出口单位应当在失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将未用的核销单退回外汇局注销。出口单位填写的核销单应与出口货物报关单上记载的有关内容一致。
三、报关
出口单位持在有效期内、加盖出口单位公章的核销单和相关单据办理报关手续。
四、送交存根
出口单位办理报关后,应当自报关之日起60天内,凭核销单及海关出具的贴有防伪标签、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报关单、外贸发票到外汇局办理送交存根手续。
五、核销
出口单位应当在收到外汇之日起30天内凭核销单、银行出具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