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那些面临经济困难或没有收入来源的党员,缴纳党费的规定是有所考虑的。根据《关于中国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如果党员确实难以承担党费,经过党支部的讨论并获得上一级的批准,他们可以选择少交或者免交党费。这一旨在确保每一位党员都能在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情况下履行党员义务。
预备党员在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身份后,也需要开始缴纳党费。党员通常应向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流动党员则可以凭借《中国党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外出期间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
党员的党费计算标准与工资收入有关,例如,工资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党员只需交纳月工资的0.5%,而10000元以上的则需交纳2%。对于实行年薪制或不按月收入的党员,以及离退休干部、职工、农民党员、学生党员、下岗失业党员等特定群体,也有相应的党费缴纳指导标准。
总的来说,党费的缴纳规定充分考虑了党员的实际经济状况,旨在确保党员能够负担得起,并且维护了党的经费来源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