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邮政银行的合同工分类主要分为A类和B类,它们的编制情况如下:
A类合同工,包括原国家邮政局和省市邮政局的正式职工(政企分离后转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以及新招聘的大学生和特殊人才,这类员工享有同工同酬,工资福利待遇由集团公司统一制定。
B类合同工主要由社会招聘的特殊人才和优秀劳务工(C类转)组成,工资福利待遇各省市公司有所差异,可能低于A类,甚至存在较大差距。
C类是劳务派遣工,主要由社会招聘产生,工资待遇通常在邮政体系中属于较低水平,反映了邮政一线员工的基本薪资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自1986年中国用工制度改革以来,新招聘的工人普遍为合同工,其中A类和B类合同工在退休养老方面实行社会保险制度,而劳务派遣工则属于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用工形式,与正式职工有所区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