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的广告公司通常由三个核心部门构成:创作部、客户服务部和媒介部,它们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职责。
创作部,被誉为广告的“大脑”,主要负责广告的构思和制作。这个部门由行政创作总监领导,下设多个小组,文案和美术指导并肩合作,文案负责文字创意,美术指导负责视觉呈现。其中,电视制作、平面制作、画房及平面统筹四个小组各自负责广告的具作工作,如电视广告的监制、平面广告的设计和印刷等。
客户服务部则是广告公司的“前线”,负责与客户沟通和制定创作方向。部门的核心人物是客户主管,根据客户类型设有客户总监、副总监和各级经理助理,确保客户的需求得到准确理解和满足。
媒介部则像广告的“桥梁”,为客户挑选最适合的广告投放渠道,如电视、报纸、杂志等,并谈判最优的广告费用。媒介主管是这个部门的负责人,下设媒介主任和策划人员,他们负责协调媒体关系,确保广告的有效传播。
这三大部门的协作,使得广告公司能够从创意构思到实施推广,形成一个完整的运作流程,确保客户的广告策略得以顺利执行。这样的组织结构有助于明确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团队间的协作,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广告客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