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允许将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转回的情况主要包括:
当流动资产如存货的减值是由于持有期间特定因素(如市场需求减少)导致的,若这些因素已经消除,可以转回之前计提的减值。例如,若已计提减值的存货已全部售出,相关的减值准备可以一同结转。
以下资产类型的减值准备可以转回:
存货:当已销售的减值产品恢复了市场价值,可以全额或部分转回已提的减值。
持有至到期投资:符合条件时,这部分投资的减值可能允许转回。
应收账款和贷款:在收回款项并满足转回条件时,相应的准备可以转回。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股票投资,如果其价值回升,可以将之前通过损益调整的减记部分转回。
值得注意的是,转回的金额必须在之前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范围内,不能超过这个金额。不可转回的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以及长期股权投资等。
资产的常见减值准备包括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以及委托贷款减值准备。这些准备通常针对非货币性资产,如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等。
总的来说,转回减值准备的情况需要根据资产类型和特定条件来确定,且转回金额需遵循相关规定,不能随意超出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