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现金流量表中,计算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主要是通过对比期初和期末的各类项目余额来实现的。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量等于期初数与期末数之差,包括应付账款(期末数-期初数)、预收账款(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期初数)、应付工资(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福利费(期末数-期初数)、应交税金(期末数-期初数)以及其他应交款(期末数-期初数)的增加部分。
其次,为了完整反映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需要从净利润中减去非经营性损益,例如处置资产的损失、财务费用和投资损失等。同时,将那些在利润计算中已扣除但未实际支付现金的费用,如计提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等加回,得到经营活动应得现金。
再者,非现金流动资产的减少也需考虑,如存货减少、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少)。而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则包括对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的增加。
通过以上步骤,我们就能准确计算出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量,它是现金流量表中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有助于投资者和管理者了解企业的现金支付能力与债务偿还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