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在筹备阶段的各类费用处理存在明确的会计规则。一般来说,办公费和招待费等非固定资产构建的费用应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如开办费。如果费用较大,可以考虑将其归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以三年的直线法进行摊销。此类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培训费、差旅费等,记入“管理费用”并从银行存款中扣除。
对于涉及到建筑工程的部分,如人工费用和材料成本等,这些费用应计入在建工程科目,而办公费、招待费等非工程成本则不属于此范围。例如,广告费如果按年度支付,应先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再逐月摊入营业费用;医药费则计入应付福利费。
在税收上,企业发生的改建和大修理支出需符合特定条件才能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改建支出是指改变固定资产结构或延长使用年限的支出,而大修理支出需达到固定资产原值的50%以上,并使使用年限增加2年以上。目前,税法对于其他类型的长期待摊费用支出并未给出明确界定。
总的来说,企业在筹建期间的费用处理应根据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进行区分,合理划分在建工程、管理费用和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以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