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非房企转让自建不动产选择预缴的增值税能用进项留抵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10-12 01:04:00
文档

非房企转让自建不动产选择预缴的增值税能用进项留抵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文件的规定:“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第十一条: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因此,房地产企业预缴增值税时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推荐度:
导读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文件的规定:“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第十一条: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因此,房地产企业预缴增值税时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不可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文件的规定:“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第十一条: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因此,房地产企业预缴增值税时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文档

非房企转让自建不动产选择预缴的增值税能用进项留抵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文件的规定:“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第十一条:应预缴税款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预收款÷(1+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因此,房地产企业预缴增值税时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