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渝惠保主要保两大板块:一、是住院医疗费用、社保目录和特殊门诊费用;二、是15种抗癌药物费用。
1、 住院辅助医疗费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在重庆市社会医疗保险指定医疗机构住院,且医疗费用在重庆市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而个人承诺经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赔付后,保险人应扣除约定的年度免赔额并符合赔付条件,医院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按约定的支付比例支付。
2、 社保目录:住院病人+专科诊所,只要医院社保目录+专科诊所,在重庆报销医疗保险后,扣除2万免赔额,可以报销80%,但财政司司长对住院费用提出投诉,它只保障社会保障的医疗费用,不保障社会保障,实用性会打折扣。
3、 特殊疾病门诊补充医疗费用。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在重庆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特病门诊发生的《重庆市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补偿后,由个人承担。保险人扣除约定的年度免赔额后,在满足赔偿条件的情况下,按照约定的支付比例支付特殊疾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险金。
4、 癌症特异性药物成本。保险药品主要为15种抗癌药物:本保证书内容为院外特殊药物保护,药店指定的药物适用于肺癌、淋巴瘤、白血病、乳腺癌、头颈癌、黑色素瘤、软入口肉瘤等15种高成本自用药物。本部分具体高额药品费用的可抵扣额为20000元。符合赔偿条件的,按80%的比例赔偿,最高赔偿100万元。
拓展资料:
渝惠保:
1、 渝惠保是一种包容性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由安成财产保险承保,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和重庆市民政局指导和监管。它的保险要求非常宽松。唯一要求是参加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 该医疗保险不限于年龄、职业和健康状况,涵盖医疗保险范围内特殊疾病的100万住院和门诊治疗费用以及15种特定恶性肿瘤的100万药物费用。作为一种补充医疗保险,于惠宝使被保险人能够以较低的保费重新报销自己在医疗保险之外承担的费用,是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