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旗随享金是预借现金分期业务,另外花旗随享金业务(简称“随享金”)是指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简称“银行” 或“花旗中国”)向花旗中国个人信用卡(简称“花旗信用卡”)的主卡持卡人(简称“客户”) 提供的,在其花旗信用卡可用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转账至同名借记卡账户,并与银行约定分期归还 本金及手续费至花旗信用卡账户的预借现金分期业务。目前,我行提供的随享金业务包括“花旗随 享金”产品及“花旗自由随享金”产品。 “花旗随享金”产品按每月手续费率收取手续费。若客户申请提前全额还款且经银行批准的,所有 尚未偿还的本金及“分期产品提前结清违约金”将全额计入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客户须一次性 全额清偿。“分期产品提前结清违约金” 将按分期剩余本金的3%收取。 “花旗自由随享金”产品按每日手续费率收取手续费,客户可通过自助渠道申请提前全额还款。申 请成功后,客户需在申请提前全额还款当日清偿剩余本金及剩余已产生但未入账的手续费。
2.成功申请随享金后核准发放的资金仅能用于客户合理的个人或家庭消费,不得用于股票、债 券等资本投资、房地产(含车位)投资及任何生产经营性等非消费领域,同时客户使用资金应当遵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监管要求。
3.客户须保留与资金用途相关的合同、等原始交易 凭证,且银行保留要求客户随时提供资金用途证明材料的权利。如客户
(1)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 证明材料;
(2)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真实或不完整;
(3)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4)资金的实际 用途不符合本条款及细则的规定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监管要求,银行有权提前终止随享金 并要求客户一次性支付剩余本金及“分期产品提前结清违约金”。同时,银行有权采取《花旗银行 (中国)有限公司信用卡(个人卡)章程》、《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信用卡(个人卡)领用 合约》规定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客户使用信用卡或有关服务、调整信用额度、设置或调整交 易限额、要求客户立即偿还任何未还债务、终止信用卡账户等,且不必向客户说明理由或征得客户 的事先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