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核对社保缴费数额。为准确计发职工退休待遇,企业劳资人员需在职工退休申报前,携带职工社保缴费手册前往人社部门窗口(烟台开发区自贸区人才港裙楼2楼大厅窗口)核对职工1993年至1999年的历年社保缴费基数。无社保缴费手册或无1993年至1999年社保缴费的人员,不需要进行这步操作,直接进入下一步。
2、网上申报。由用人单位劳资人员使用烟台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进行登录发起退休申报。
3、职工全部档案材料由企业保管的,需到退休审核窗口(烟台开发区自贸区人才港裙楼2楼226房间)提交档案,由工作人员结合网上申报信息进行审核(职工档案由区人社局保管的,均已建立职工电子档案,不需要进行这步操作,直接进入下一步)。
4、网上审核。经人社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由退休审核工作人员推送相关表格给用人单位,单位劳资人员可在单位网上服务系统自动接收,同时由企业进行退休公示。
5、接收打印表格,公示公告。用人单位接到网上推送的《退休审批表》(需正反面打印3份)、《公示表》1份、《送达回执》1份应及时打印,并尽快送达职工本人阅读签字确认。
6、办理减员。退休当月企业为职工缴纳完社保费后,职工确认《退休审批表》无异议,企业可办理职工减员。
7、现场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公示10天后,企业劳资人员携带第五步的相关材料及职工身份证复印件1份、职工社保缴费手册原件、职工近期1寸彩色照片1张,前往人社部门窗口(烟台开发区自贸区人才港裙楼2楼大厅窗口)完成退休批准手续,打印退休证。
8、登记。登记退休证领取表,程序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