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收回头票可能的原因是会存在利用漏洞套取银行信用的情况。由于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一般企业不愿意承担这种风险,所以也不愿意承担。当银行承兑汇票时,它可以先支付保证金,然后再开具汇票。这有一定的融资效果。因此,承兑汇票人在承兑退票时,要注意慎重选择,防范风险,防止银行因追索权对象相对减少而拒寄。
拓展资料
1、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一个或多个背书人背书并转让的汇票,其中一个背书人返回汇票的出票人、收款人或前背书人背书。退票一般不影响票据的流通和票据权利的行使,但有两种情况需要承兑行注意。
2.A-B-A来回机票。
A-B-A是指出票人向收款人开具汇票,收款人直接背书给出票人的情况。对于A-B-A退票,可能会出现企业利用银行承兑汇票简单融资、获取银行授信的情况。一般银行在办理贴现业务时,会有严格要求或拒绝粘贴A-B-A回程车票。
3、出票人、收款人、背书人均为关联企业。
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可以交付一定的保证金,然后开具汇票,因此具有一定的融资功能。因此,当出票人、收款人、背书人均为关联企业时,应注意防范风险。由于银行承兑汇票背书人重复,追索对象相对减少。对于退票,收款人要注意分析退票背书的合理性,根据单位对背书进行判断,再决定是否领取。
4.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的条件。
(一)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与承兑银行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三)能够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购销合同及其;
(四)有足够的支付能力、良好的结算记录和结算信誉。
(五)与银行信用关系良好,无逾期贷款记录。
(六)能够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或者交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七)出票人有良好的信用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