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水平交通联系部分(如:走廊、过道)、垂直交通联系部分(如:楼梯、坡道、电梯、自动扶梯)、交通联系枢纽部分(如:门厅、过厅)。
交通联系部分的设计要求做到:
(1)交通路线简捷明确,人流通畅,联系通行方便。
(2)紧急疏散时迅速安全。
(3)满足一定的采光、通风要求。
(4)力求节省交通面积,同时综合考虑空间造型问题。
建筑物交通联系部分包括:
(1)走道——建筑物中最大量使用的交通联系部分。
(2)门厅和过厅——门厅是在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处起内外过渡、集散人流作用的交通枢纽。过厅一般位于体型较复杂的建筑物各分段的连接处或建筑物内部某些人流或物流的集中交汇处,起到缓冲的作用。
(3)楼梯和电梯——建筑物中起垂直交通枢纽作用的重要部分。
建筑物交通联系部分的平面面积和空间形状的主要依据。
a.满足使用高峰时段人流、货流通过所需占用的安全尺度。
b.符合紧急情况下规范所规定的疏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