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非居民用电是指:
除居民生活用电以外,商业用电、专大工业用电客户,生产车属间照明以外的照明用电,以及空调、电热器等用电。
比如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还包括公办、民办学校,行政村卫生室用电,部队营房内照明、风扇空调用电。
住宅小区非经营性的公共设施运行维护用电(如路灯、电梯),民政部门登记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用电等。
低压用户遇到事故电能表时,本月份用电量的估算。在对低压用户抄表时,遇到事故电能表可按该户前三个月平均电量估算,但应考虑季节变化对电量的影响(用电量是上升还是下降)。如当月用电情况无明显变化,而用电量却有明显减少,可按上月水平估算。但考虑两次抄表各次间隔天数。本月电量估算公式如下:
本月份电量 = 上月份用电量 ×(本月间隔天数/上月间隔天数)
如抄表时电能表不转,当月电量为零,而用户用电情况却正常,这可能是上月抄表前该表已不转而没有被发现。这样可参照季节变化,按上月以前的三个月平均电量值考虑,同时应将上月少抄的电量补上。如抄表卡片已使一年以上时,还可比照上年同期考虑增、减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