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信息牌:过渡期五年。(备注:白色信息牌是新国标出台后,为了解决存量超标电动车,在为期一个月的过渡期内上牌的车辆。)
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黄色牌照、蓝色牌照、白色信息牌的电动自行车,不需要再更换绿色牌照。
1、购买的二手电动自行车, 须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至公安机关上牌点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
2、全市公安机关目前有39个上牌点,市民可选择就近辖区派出所或者交警中队查询或办理。
3、2019年4月15日后,电动车销售商家带牌销售电动自行车或者销售挂备案牌的电动摩托车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发现类似情况,市民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公安交警部门反映。
处罚:
1、第一次不予处罚,扣留车辆,收缴号牌。
2、第二次被查获的,扣留车辆,收缴号牌。对于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的行为,处以200元罚款。
3、第三次及以后再次被查获无证驾驶电动摩托车的,除扣留车辆,收缴号牌,罚款200元以外,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