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考生须符合我院及生源地的相关报考条件,并获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无校考的专业除外),我院根据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体检情况、专业课考试成绩及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1)考生文化课总分须达到我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份当年艺术类相关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考生须在所获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的专业类别范围内(无校考的专业除外)填报高考专业志愿,我院根据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录取,且优先录取将我院作为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
(3)依据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各专业类别根据考生专业课考试和高考文化课考试的综合分数,文理科(物理学和历史学科类)考生从高到低统一排名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统一排名,外省考生统一排名)。
(4)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我院无选考科目要求。
报考:
1、美术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使用省级“美术学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进行初选,对于初选合格的考生,于3月底之前组织现场校考。
2、书法学、服装表演
于3月底之前组织现场校考。
3、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
不组织校考,考生须“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统考合格,高考后填报志愿,使用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其他
1、2022年本科招生简章、具体报名和考试安排等另行公告,请考生继续关注鲁迅美术学院官方网站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后续发布的信息。
2、如遇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调整,或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我校将对相关方案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