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欠钱的被告不出庭后果是很严重的。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的规定了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欠钱的被告不出庭,后果还是挺严重的。法院传票经过合法送达,被告拒不出庭应诉的,法院会根据情况缺席审理、判决,不出庭,就失去了自己诉讼权力,承担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
为了实现债权,最好搜集以下证据:
(一)欠条
一般来说,用于讨债的最有力的证据莫过于欠条,它出自借钱一方之手,有对方的签字,作为书证,极具效力。
(二)人证
案件审理中,对方可以对己方证据进行质证,为了保证证据的充分性以及万无一失,找到人证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借钱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那么可以找到这些人对债权进行证明。
(三)对方财产证据
诉讼的最终目的是拿到借出去的钱,但不少人为了逃避债务,就会将自己的财产转移他处。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
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
二是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
三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为了避免拿不回财产的情况,就要搜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以行使撤销权。